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那么你知道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总结怎么写比较好吗?下面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以昆明为例,给大家讲解下。
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总结范文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届2014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我市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情况总结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情况
2013年,我市进一步改进便民、利民措施,改善营业大厅服务环境,加大归集扩面力度,优化提取业务流程,促进了全年住房公积金归集和提取业务稳步发展。根据规定,2013年我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继续执行5%-12%。全年归集住房公积金80.02亿元,同比增长13.36%;提取住房公积金53.04亿元,同比增长21.95%;新增缴存单位883家,新增缴存职工8.04万人。2013年7月1日向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支付年度结息4.19亿元。至年末,我市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480.34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261.98亿元,归集余额为218.3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4.10%;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10131户,缴存职工762244人。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情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2013年,根据国家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总体要求,我市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54.23亿元,同比增长117.35%;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回收情况良好,全年回收贷款本金14.21亿元。至年末,全市累计向118728户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11.20亿元,累计回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本金73.90亿元,贷款余额137.3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41.18%。
2013年底,我市住房公积金存贷款比例为62.88%,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为0.032%,信贷资产质量良好。
(二)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情况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建金〔2009〕160号),经批准,昆明市成为全国28个首批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之一。为积极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昆明市共利用住房公积金向子君村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及五华区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发放4.46亿元项目贷款(子君村项目3.06亿元、五华区项目1.4亿元)。项目贷款严格按照《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业务规范》的国家标准进行管理和操作。截至2013年末子君村项目贷款本息全额收回;五华区项目的1.4亿元贷款,按照借款合同的要求,已收回本金1.25亿元,贷款余额为0.15亿元。
三、增值收益情况
2013年,全市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8.58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收入3.23亿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0.14亿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5.18亿元,国家债券利息收入0.03亿元;业务支出5.23亿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4.60亿元,住房公积金归集手续费支出0.38亿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0.25亿元;当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为3.35亿元。
根据财政部及省、市财政部门的规定,当年实现的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准备金后的余额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