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社保小编从徐州人社局了解,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人员按照相关条件规定均可以到社保大厅办理个人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一、徐州个人参保办理手续
(一)首次办理
1、携带资料
本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医疗保险须携带本人本市市区户口本;同底一寸彩照五张。
2、办理地点
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淮海西路181号。
新参保人员在办理完参保登记手续后,次日即可到各银行相关网点缴费。
(二)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个人接续
1、2010年4月1日前与单位中止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
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及一张一寸彩照
办理地点: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淮海西路181号。
2、2010年4月1日后与单位中止养老和医疗保险关系
在单位办理中止保险关系手续的次月6日后,持本人身份证、养老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到相关银行网点继续缴费。个人接续缴费与原单位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三)退休后办理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手续
携带资料:一寸彩照一张;本人身份证、退休审批表(或退休证)、与企业解除合同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已参加过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还须携带医疗保险证。
二、缴费标准
(一)缴费基数
1、基本养老保险
上一自然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100%,具体标准以当年文件公布为准。
2、基本医疗保险
为上一自然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具体标准以当年文件公布为准。
(二)缴费费率
1、基本养老保险20%(个体工商户中的雇工个人缴费费率为8%,雇主为12%)
2、基本医疗保险9%
(三)缴费金额
1、基本养老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缴费金额下限为273元,上限为528元,个体参保人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273元至528元之间确定缴费金额。
2、基本医疗保险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金额=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在2009年7月1日—2010年6月30日期间,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月124元。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同时,还必须缴纳大病医疗救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大病医疗救助费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补充医疗保险费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12元,共112元,每年一月份从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扣除。
三、缴费核定
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由社保经办机构按月核定(按政策规定一次性缴清医疗保险费用的人员除外)。
每年6月,参保人员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申报次年的个人养老保险缴费标准,没有申报的,社保经办机构将按最低标准予以核定。参保人员可以在每月的6日-27日之间,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重新核定手续。
社保经办机构在每年6月底核查本缴费年度的缴费情况,如果参保人员6月30日前未足额缴费,社保机构会将其作为中断人员予以封存,参保人员如需再次缴费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四、缴费方式
参保人员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和本人身份证,到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相关网点缴费。可以选择以下几种缴费方式:
1、按月到相关银行网点缴费。
2、与银行签定协议,委托银行按月从存折中扣款代缴。
3、参保人员在一个缴费年度内不能预缴费,但可以分几次或一次性缴纳已经核定的养老保险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依据到账时间计算利息。
五、缴费地点
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已开通的缴费网点如下:
1、工商银行(十家网点明细)
二环北路分理处,二环北路8-1-02-2号
东苑分理处,东三环民富园商业街2号
下淀支行,下淀路徐钢综合楼
望景花园分理处,中山南路145号
上院支行,风华南路1-1号
铜山新区支行营业部,铜山新区黄河路桃园别墅2-9,2-10号
公园分理处,解放路29号-1
会堂支行,永安大楼楼下
庞庄支行,庞庄矿
贾汪支行营业部,贾汪前委路2号
2、建设银行(十家网点明细)
市分行营业部,解放北路1号
城南支行,解放南路191号
复兴路支行,复兴南路50号
淮西支行,淮海西路248-2号
城中支行,建国东路1号楼
永安支行,建国西路85号
彭城路支行,彭城路宽段5号
金山桥支行,经济开发区蟠桃山庄1号
贾汪支行,贾汪区前委路68号
3、交通银行
市区全部网点。
六、核对参保缴费信息地点
参保人员如果到银行网点查找不到自己的缴费信息,导致不能缴费,可能是由于基础信息不准确或长期中断缴费,请先到社保机构核对参保缴费信息,然后再去银行缴费。
携带资料:本人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医疗保险证。
办理地点:市社会保障服务大厅,西安南路122-2号,原劳动保障局一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