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务院下发的指导文件,各地纷纷扩展了社区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有的地方扩展了社区医保的药物报销范围,有的地方社区门诊统筹范围,而随便吧医疗保险小编了解到,四平市相关部门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新的医疗保险政策,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四平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规定内容
劳动保障部门负责建立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组织实施。财政、卫生、民政、教育、残联、老龄委等相关部门协同劳动保障部门做好本办法的实施工作。
符合参保条件的城镇居民,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以及劳动保障部门规定的相关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街道、社区办理登记申报手续,并按规定到指定银行缴纳医疗保险费。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基金由参保居民个人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和政府补助的资金两部分组成。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在校中学(含中专、职校、技校)、小学生每人每年缴费50元。
四平市社会医疗保险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的标准
(一)持有《四平市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并领取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参保居民,个人每年缴费40元,由财政补助160元。补助部分由市、区(含辽河农垦管理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50%。
(二)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经合法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参保居民,个人每年缴费40元,由财政补助160元。补助部分由市、区(含辽河农垦管理区)两级财政分别承担50%。
(三)持有城镇户口且年满60周岁以上参保居民,个人每年缴费100元,省财政补助50元,市财政补助25元,区(含辽河农垦管理区)财政补助25元。
(四)下岗失业人员中实现灵活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参保人员,个人每年缴费120元,由财政补助80元;其他下岗失业参保人员,个人每年缴费150元,由财政补助50元。
(五)在校中学(含中专、职校、技校)、小学生,个人每年缴费40元,省财政补助5元,市财政补助2.5元,区(含辽河农垦管理区)财政补助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