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医保小编根据济南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的《济南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自2015年元旦起,济南市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将实现全面整合。同时,居民医保新政有关待遇标准也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筹资标准
缴费分三档
据介绍,此次医保新政济南市拟定了3档缴费标准。
一是“学生儿童档”80元,由于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学生儿童缴费标准为40元,参加新农合的为80元,整合后统一到新农合标准;
二是“成年居民一档”300元,相当于原参加城镇居民医保的成年居民缴费标准;
三是“成年居民二档”100元,相当于参加原新农合的成年居民缴费标准。
成年居民缴费档次由参保人在“成年居民一档”和“成年居民二档”中自愿选择,二档较一档报销比例约少10%。
医疗费用
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万
实施办法规定,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实行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住院起付标准。大学生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同)、乡镇卫生院200元。
其他参保人住院的起付标准为:省(部)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其他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400元。
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相应降低2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执行起付标准。
门诊规定病种的起付标准为2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只负担一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据介绍,此次济南市门规病种由原来的7个增加到8个,新增加了精神病,包括:恶性肿瘤及白血病的治疗、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器官移植的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帕金森氏病及综合征、精神病。
报销比例
到基层治疗个人负担少
大学生住院报销比例。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在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少年儿童和按一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0%,个人负担60%;在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在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在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按二档标准缴费的成年居民住院报销比例。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30%,个人负担70%;在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5%,个人负担55%;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在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在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门诊统筹
最高限额内报销一半
济南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新政策实施之后,参保人到普通门诊就医可以享受报销待遇,具体如下:
最高支付限额300元。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费用(不包括个人负担)累计计算。大学生最高金额400元,其他参保居民最高为300元。
起付标准每日20元。
大学生普通门诊统筹不设起付标准。其他参保居民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日累计,每日负担一次,为20元;村卫生室不设起付标准。
报销比例50%。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发生的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大学生由统筹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其他参保居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按各50%比例负担。
缴费须知
缴费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
缴费标准:少年儿童,每人每年80元;成年居民的缴费标准分为两档:一档为每人每年300元,二档为每人每年100元。(二档较一档报销比例约少10%)
关键地点:
1、建行缴费点:中国建设银行(师范路分理处),济泺路111号(缤纷五洲对面)
2、润丰合作社缴费点:润丰农村合作银行新城支行,标山南路29号
3、手续办理点:北园人力资源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西泺河路18号
4、低保重残审核地点:凤凰山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