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滁州市民来说,滁州公积金缴存的基数以及比例是怎样的等,这些都是在缴存公积金中会遇到的问题,本文是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滁州市缴存公积金最新调整的具体内容。
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调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2014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根据缴存基数和比例计算,滁州职工月最高缴存额不超过5200元,其中单位和职工个人分别缴存2600元,总缴存额在去年上限4626元的基础上增加了574元。
职工个人月最高缴存2600元
按照20%的最高月缴存比例,滁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由2014年度的11565元封顶,调整为2014年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不再以最高月缴存基数这一上限来计算。但是对最高缴存额还是有明确规定,即缴存额根据缴存基数和比例进行计算,最高不超过5200元。
职工个人最高缴存额2600元,单位交另一半,就是把缴存最高金额由去年的4626元上调至5200元,比去年增加了574元,调整比例提高了12%。根据调整之后的最高缴存额,记者算了笔账。以一些效益较好的单位为例,若月最高缴存额达到5200元,个人缴纳部分为2600元,按最高20%的缴存比例计算,那么缴存基数最高限额相当于13000元,较去年最高缴存基数增加了1435元。
“新人”缴存基数为当月工资
对于工作不满一年的新职工也有明确规定,即当年新调入、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月缴存基数为发放工资当月的工资额。月平均工资按照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来计算。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各缴存单位,应根据统计部门确定的列入工资统计的项目,认真、准确计算单位职工2014年月平均工资。计入平均工资的有关津贴和奖金,必须符合有关规定,行业规定的津贴及奖金,必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各单位必须按时逐月、足额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按季或按年缴纳,避免影响缴存职工贷款、提取或按月划扣还贷等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