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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详情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3-28 【字号: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宁德市办理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呢?随便吧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宁德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流程详情。

宁德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详情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宁德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改革后: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宁德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1、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宁德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申请公积金贷款。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申请贷款时在本行政区域内正常连续缴存(含异地正常缴存转入)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且贷款申请之日前6个月内未提取使用过公积金账户余额;

4、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实际发生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为,已支付规定比例的首付款或首期资金,属建造、翻建的,建设形象进度需达到规划总层数的30%;

6、无公积金贷款或公积金贷款已结清满一年;

7、同意按照管理中心的规定提供担保。用于购买住房的,应以所购住房的现值全额设定抵押;用于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的,应以自有、共有的该房地产的现值全额设定抵押。

8、共有房产所有权人申请贷款的,可共同申请贷款但不设定二次抵押。

宁德市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详情

贷款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

2、户籍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

3、收入证明

3、房屋登记证明;

贷款流程

1、借款申请人向管理中心或受托银行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管理中心对申报材料按规定进行审查;

2、受托银行和借款申请人签订借款合同。对于需要由房地产开发单位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借款申请人应在签约后将借款合同送房地产开发单位盖章确认;

3、受托银行和借款申请人在签约后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办理担保手续;

4、办妥担保手续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期限内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合同约定的收款账户。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

改革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改革后: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1、公积金贷款额度由管理中心根据借款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住房总价款、抵(质)押物价值等进行综合测算确定,2015年宁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

2、购买首套自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购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购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按照新的政策执行)。

3、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或实际预(决)算价格的70%(两者就低);

4、申请人家庭月收入应高于其公积金贷款月应还款额的两倍。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温馨提示:

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贷款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实行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利随本清;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实行按月分期归还贷款本息,借款人可选择等额本息或等额本金还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