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小编为唐山市民提供唐山公积金提取的有关信息,公积金提取需要那些办理手续和材料等,这些都是办理公积金提取中会遇到的问题。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2016年唐山市最新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吧。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全款购买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的
2、职工参加集资建房的
3、全款购买二手房的
4、在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
5、全款购买公有住房的
6、拆迁安置中职工购买超出置换面积住房的
7、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
8、偿还商业贷款的
非房屋类:
1、退休、退职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被宣告死亡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7、集中封存两年以上未就业的
8、外地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离开我市的
提取流程
1、本人提出申请
2、分中心、管理部受理审核
3、审核合格后当场办理
提取额度
缴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缴存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其余条件为部分提取。
提取时间
1、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还款满365天且满足12次还款后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间隔至少365天且期间足额还款至少12期
2、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还款满365天且满足12次还款后方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每年提取一次,(两次提取间隔至少365天且期间足额还款至少12期)
3、农村建造、翻建自住住房(建成之日起一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