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本文是小编整理的关于赤峰市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下调的具体内容。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的通知》,调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7月9日,从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赤峰市的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也已经随之下调,为新办理公积金借款的市民省下“真金白银”。
随着央行降息,自6月28日起,赤峰市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85%下调至1.6%,下调了0.25个百分点。同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也随之下调,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75%下调至3.5%;五年期以下(含五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由3.25%下调至3%。
据赤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介绍,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时间和贷款情况不同,此次调整利率也分为两种情况,即2015年6月28日(不含)以前发放的贷款,2015年6月28日后仍执行原利率,从2016年1月1日(含)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利率。对于2015年6月28日(含)后发放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执行调整后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利率。
根据通知估算,新调整的利率为6月28日以后借款的市民带来了实惠,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45万元、贷款30年、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降息后借款人30年总共可减少利息支出22794.8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