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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通辽市提取办理流程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1-04 【字号:

公积金小编为通辽市民提供通辽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有关信息,公积金提取需要那些办理手续和流程等,这些都是办理公积金提取中会遇到的问题。随小编一起来了解下2015年通辽市具体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吧。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商品住宅房、经济适用房的;

2、购买拆迁安置房的;

3、购买二手房的;

4、建造、翻建住房的;

5、职工清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6、支付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30%的;

7、职工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需支付房租的。

非房屋类:

1、职工离休、退休

2、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并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3、职工与原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账户)封存满一年后仍未重新就业

4、职工因企业转制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

5、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

6、职工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定居

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8、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

9、职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父母因重大伤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

10、遇到突发事件(如火灾等)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

 

提取流程

1.带齐支取审核所需资料,到中心办理公积金支取初审。

2.初审完打印支取单据,后回单位加盖全套财务印鉴章,返送到中心,领取支票。

3.职工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支票到受托银行办理支取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不予批准时,说明理由,退回申请人。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90%,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购房、建房总额的80%。

2.清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职工及其配偶可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的90%,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未清还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3.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租的,职工及其配偶当年合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房租总金额。

4.职工本人、配偶、子女,以及夫妻双方父母因重大伤病或遇到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最高提取额由管理中心视具体情况规定,提取后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应保留一定余额。

全额提取:

(一)离休、退休的。

(二)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并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账户)封存满一年后仍未重新就业的。

(四)因企业转制,职工买断工龄一次性安置的。

(五)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人事)关系的。

(六)出境定居或赴港、澳、台定居的。

(七)异地调动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提取时间

职工应在购房合同签订并备案或购房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办理提取手续,逾期将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