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再推五项便民服务措施,我市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还贷和提取业务更加省时、省事。为了使大家更清楚的了解最新天津市公积金办理的相关政策,随小编一起来看看最新天津公积金办理流程的详细介绍。
新单位办理,首先到公司注册地所在区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两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复印件两份,单位缴存登记表一式二份(改公章)。提供资料6个工作日后可领取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及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卡。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天津市2016年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度最新政策详情 关于2016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费的介绍
2016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例行调整,缴存比例仍为11%,缴存基数例行调整。随便吧小编了解到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津人发〔2002〕26号)及我市有关政策,经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2016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比例
(一)自2016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由2015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调整为2016年职工个人月均工资总额。
(二)全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统一缴存比例保持不变,仍为各11%。2016年1月16日移交至全市统一管理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商投资企业,可按移交前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执行至2016年12月31日。
查看详情>>据小编了解到2015年最新版天津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公布,最近随着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调整到20%,公积金贷款再次火热起来,为了使大家更清楚的了解公积金贷款的相关政策,小编将为你详细解读办理天津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天津自25日起对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政策进行调整,今后在天津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降低至20%,家庭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统一上调至80万元。
此次公积金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降低首付款比例。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有住房的,首付款比例统一调整为不低于购房价款的20%。
查看详情>>相关阅读: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2016年度最新政策详情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办理详情 关于2016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费的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