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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日喀则地区具体公积金提取指南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5-12-10 【字号:

公积金小编为日喀则市民提供日喀则公积金提取业务的有关信息,公积金提取需要那些办理手续和流程等,这些都是办理公积金提取中会遇到的问题。随便吧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日喀则地区具体公积金提取的办理流程。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大修自住住房的;

2、建造、翻建;

3、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4、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一定比例的;

提取材料

房屋类:

1、购买:购买职工本人自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及首付款发票;购买单位集资建房的,提供有关集资建房的批复文件,付款收据及参加单位集资建房的证明材料;购买“二手房”的,提供经房产管理局登记备案的购房协议和房屋产权证、税契完税发票。购房或集资建房是配偶方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或结婚证明。

2、建造(翻建):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建房文件、建房施工合同及购买建筑材料(不含装饰材料)的发票提取。

3、大修:提供本人或爱人的房屋产权证、土地证、大修该房屋的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和房屋安全鉴定证明。

提取流程

1、取工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2、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3、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支取额度为支取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支取至整百元),且不得超过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总价额,一套房只能提取一次用于购房、拆迁补差、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的,贷款人、房产共有权人所提取的住房公积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应偿还的贷款本息总额。

全额提取:

1、离休、退休的;

2、出境定居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5、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职工发生下列特殊情形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的提取。

提取时间

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