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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安阳市工伤保险政策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曾日期:2016-02-22 【字号:

安阳市积极完善工伤保险体系建设,从收集到的最新资料了解,我市调整了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扩大工伤保险参保范围,将我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范围。具体内容请大家仔细阅读下文,希望对您有帮助。

 

最新安阳市工伤保险政策

 

安阳市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安阳市全面上调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增发金额将于8月31日前发放到位。自2005年,工伤保险待遇已连续10年上调。此次调整对象包括本行政区域内2013年12月31日前开始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人员或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具体调整方案为:伤残一级至伤残六级人员,每人每月伤残津贴分别增加200元、190元、180元、170元、160元、150元。生活护理费按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标准,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30元、110元、9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在配偶方面,每人每月增加110元(孤寡老人增加13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9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增加110元)。

凡在1996年10月1日前(不含1996年10月1日)发生的工伤,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另行增加10元。

 

安阳市工伤保险政策

 

安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机关工作人员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河南省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将我市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施范围。

本市区域内的机关单位应当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并为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省驻我市及我市机关驻市外机构等机关单位可以按照本通知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