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失业、疾病以及死亡等社会风险的社会安全制度,是居民生活的基本保障之一。而社保关系的转移也时常发生,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不同。那么北海市社保的转移流程是怎样的呢?需要提供哪些资料?在哪里办理?现在就跟着随便吧社保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转入流程
例:某某在南宁工作,准备要去到北海工作,需要将社保转移进北海市。手续是怎么办的?需要本人亲自去办吗?如果到了北海,暂时还没有找到工作的话,社保也可以转到北海吗?北海的社保局会接收吗?
可以转移到北海接续,可以代办。要先在北海市买社保有登记缴费记录才可以转移。
办理程序:
1、参保人员先在北海市参保登记缴费。
2、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北海市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接续申请,出示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出具的《参保缴费凭证》,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广西行政区域内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接续流程
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的人员,在广西行政区域内各市、县之间流动就业并参保的,由转入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养老保险基金不转移。流动前,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可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以下简称《缴费凭证》)。我区原统一设定的《养老保险关系接续通知单》不再使用。
其办理流程为:
(一)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就业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时,须填写《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提供参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关系建立相关材料。
(二)新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受理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与原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联系转入事宜,并向其发出参保人的《申请表》。
(三)原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在接到《申请表》并对个人参保情况审核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办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并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单》不再使用)上注明账户类别是一般账户或临时缴费账户。
(四)新参保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办理转入手续后,在10个工作日内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如果转入属于临时缴费账户的,应在业务系统中加上相应标识,办结后通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员。
注:医疗保险可以随同养老保险关系一起办理转移
办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505398
南宁市人力资源服务管理办公室: 2423467
南宁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 5505373
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5505311/5505320
南宁市社会保障卡管理办公室: 5536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