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难免发生因工作、生活等原因需要转移居住地的。这时社会保险也需要随之转移,我们称之为社保转移。但是生活中许多人并不知道社保转移的流程是什么,哪些险种不能转移,今天就详细为大家阐述一下社会养老保险转移及生育、工伤保险报销的问题。
三亚市养老保险转移指南
办理条件
单位从业人员发生退工、解聘或调离。
办理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申请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4、《基本养老保险参保凭证》;
5、《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6、《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
办理流程
跨省、市县转移:转出地市县城乡居保机构应将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新参保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注:转出地城乡居保机构应当按照规定保留原有记录备查。
市县范围内:不需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应直接办理户籍地址变更登记手续。
社保停缴后,之前缴纳的社保记录仍会存在。如现在已在新单位工作,则由新单位到社保局为你缴纳社保;如以个人身份续缴,则在每月11日至20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社保局办理。
办理地址
三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迎宾路189号
电话:(0898)88869103, (0898)88869197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生育、工伤保险不能转移,那是如何报销的呢?
生育医疗费报销指南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国家和本省计划生育的有关规定。
2.用人单位为其从业人员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以上,且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期间处于正常缴费状态。从业人员未就业配偶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二)办理程序:个人申请——提交资料——工伤生育保险科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按规定拨付待遇。
(三)提交资料:
1.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发给的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生育、产前检查的医疗票据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5.出院证明书(原件);
6.本人社会保障卡账户(复印件),如尚未办理社保卡,请提供本人三亚本地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
7.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四)注意事项:
1.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报销生育费用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结婚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女职工异地生育的,需提前办理异地生育申请手续。未经申请到异地生育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3. 从业人员未就业配偶不得重复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待遇。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指南
(一)申请条件: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发生工伤(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在医院就医后,由职工所在单位或职工本人申请。
(二)办理程序:单位申请——提交资料——工伤生育保险科审核——分管局领导复核——按规定拨付待遇。
(三)提交资料:
1.《工伤事故备案表》;
2.《工伤职工登记表》;
3.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的工伤(亡)认定书或视同工伤(亡)认定书;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疾病诊断证明书或出院证明(加盖医院公章);
6.住院或门诊的医疗票据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
7.用人单位的对公账户(如需直接拨入工伤职工本人账户,需由单位出具证明加盖公章);
8.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供交通事故认定决定书、交通事故调解书;遭受暴力伤害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遭受暴力伤害证明和赔偿证明资料;
9.社保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和资料。
(四)注意事项:
1.因伤情需要到市外就医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前办理转诊异地申请手续。
2.首次治疗后因伤情需要在本地继续治疗的,需提前办理旧病复发治疗申请手续。
3.进行康复治疗的,需提前办理康复申请手续;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提前办理辅助器具配置申请手续。
以上手续所需表格均在我局工伤生育保险科领取,由定点医疗机构提出相关意见,交我局工伤生育保险科审核。
(五)办理时限:如符合条件且提供的资料齐全,即时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