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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市办理单位与个人社保养老保险指南详情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2-22 【字号:

随便吧社保小编表示,首先谈到养老保险,人们就会想到养老保险需缴费满15年才可领取,其实这也是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但是据小编了解,目前还是有很多人会被社保养老保险的办理程序所困扰,不知道该怎么参保。这里就跟随小编一起去了解赣州市关于单位与个人养老保险的参保流程吧。

 

个人参保手续

一、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2011年,人社部令第13号);(3)《江西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8号);(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41号);(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22号)。

二、参保范围及对象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原已参保的用人单位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可参照个人参保规定续保基本养老保险。

三、参保缴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应按国家及省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和从业证明材料、一张一寸免冠近照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申报,填写《江西省新增参保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

参保人员办理参保申报后,根据每年度公布的个人参保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选择一个缴费标准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四、参保待遇

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即:男职工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根据其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缴费水平(每年度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储存额、年龄及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全省统一的计算机系统套算计发。

2、参保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1)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可以申请转入户籍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3)未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书面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国家和省政策不定期调整。

4、参保人员不幸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依法继承,同时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规定支付相关费用。

 

单位参保手续

一、基本养老保险主要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2011年,人社部令第13号);(3)《江西省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6]8号);(4)《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06]41号);(5)《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赣府厅字[2014]22号)。

二、参保范围及对象

城镇各类企业、改制事业单位、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参保登记

在基本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内的用人单位都应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申请登记时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明细表》,提供职工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工资证明材料,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一份):(1)工商营业执照;(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4)法人代表身份证。

四、参保待遇

1、参保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即:男职工满60周岁,女干部满55周岁,女工人满5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的,可申请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按月领取的基本养老金根据其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缴费水平(每年度缴费基数)、个人账户储存额、年龄及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由全省统一的计算机系统套算计发。

2、参保人员达到法定正常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15年的:(1)可以延长缴费至满15年,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2)可以申请转入户籍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3)未转入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可书面申请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3、参保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根据国家和省政策不定期调整。

4、参保人员不幸死亡,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依法继承,同时根据国家和省政策规定支付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