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失业保险小编从重庆市人社局了解,依据《重庆市失业保险条例》(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公告第12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失业人员符合相关申领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均可准备好相关资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的业务,那么需要有哪些条件,办理程序有哪些?小编已整理相关内容,希望对您了解有帮助。
重庆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的;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的。
重庆市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办理程序
1. 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及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送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查。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收到失业人员有关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单位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2. 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由原单位开据《重庆市失业职工介绍信》,交失业人员本人。
3. 失业人员应自原单位签发有关证件之日起60日内,到户口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