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的制度。为此,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了《失业保险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中明确说明了失业保险的办理流程。下面,随便吧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鸡西市办理失业保险的条件
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鸡西市办理失业保险所需资料
《户口簿》
《身份证》
《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毕业证》
两张一寸照片(有《失业证》
《劳动手册》的请携带)
鸡西市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
一、失业人员申报
失业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档案托管卡、《就业失业登记证》及时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申报手续。
二、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登记
失业人员本人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大厅办理登记,失业人员确认《申领失业保险金告知书》内容后,填写《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申请书》,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开具《社区入户调查通知单》。
三、社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调查、公示
社区工作人员为失业人员建立动态管理台帐,并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和《失业人员求职登记表》。社区工作人员在2个工作日内到失业人员家中入户调查就业情况,将入户合格人员名单在社区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可为其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
四、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失业人员档案,组织失业人员参加政策技能培训及职业介绍活动,并为其确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限。(失业人员需携带资料:身份证、《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档案托管卡、《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申请书》、《求职登记表》、《失业人员入户调查表》、《就业失业登记证》、2张一寸照片)。
注意:
失业人员在原从单位离职时应提出领取失业金的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中应表达出非自愿失业的意思),原单位在15日之内将材料转至社保失业科,失业者本人在限定时间去申报,批准后即可领取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