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双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双鸭山市社会失业保险的政策做了一系列的调整。在调整后的新政策中,强烈要求全市人民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失业保险。社会失业保险是为了保障人民生活水平的搞。做到失业了也能够享受到失业保险。下面,就让随便吧小编来给大家做一下讲解吧。
双鸭山市失业保险新政策
双鸭山市的失业保险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失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基金支撑能力逐步增强;待遇标准大幅提高,保障能力日益增强;信息化建设不断完善,业务经办水平明显提升;就业服务工作及时跟进,再就业成效显著,基金的管理规范使效益得以充分发挥。
双鸭山市从切实提高失业人员待遇出发,连续三年提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2008年的240元提高到2009年的270元,到2010年又增加到330元,成为全省增幅最大的地市。今年,双鸭山市结合失业保险基金结余情况,将继续提高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标准,增幅将会更大,让失业人员享受到更多实惠。
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促就业作用,夯实“和谐双鸭山”根基。通过与养老、医保等多部门数据比对,开展扩面稽核清欠工作,确保失业保险费应收尽收。为启动实施援企稳岗工作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有关部门的工作内容和工作任务,建立了政策落实的有效机制。及时上调失业人员参加医疗保险缴纳标准,逐步完善数据报送模式,重点提高失业动态监测报告质量。坚持“不培训,不发放失业金”原则,为失业人员成功创业、实现再就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