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陇南市人社局了解到,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享受生育医疗费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费补贴(不享受生育津贴),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
(一)生育医疗费补贴和计划生育手术补贴
1、生育医疗费补贴:采取按定额支付方式,由市社保局与医院直接结算。
1、自然分娩: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000元、一级医院1500元。
2、剖宫产伴手术:三级医院5500元、二级医院4800元、一级医院3000元。
3、计划生育手术补贴: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最高165元;绝育手术补贴最高1100元;复通手术补贴最高1600元。
女职工生育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待遇,生育津贴在生育保险基金中列支。企业女职工每天的生育津贴标准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数额除以30之商。
(二)企业女职工在下列产假时间内,由发放工资变更为享受生育津贴:
1、女职工产假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女职工怀孕四个月以下流产的,产假为15至30天;四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的,产假为42天;七个月以上的,产假为90天。
差额、全额财政拨款单位的女职工在生育产假期间不享受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