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社会保障意识加强,越来越多人参加社会保险。随着工作单位、工作地点变动,会出现重复参保的事情,好多参保人员都对重复参保的费用不知如何处理,随便吧小编特地从中国社会保险网查询到相关信息整理给大家。
重复参保缴费可退还部分
办理合并缴费业务,涉及职工存在多份缴费时段重复缴费需退款的,目前只能由单位申请。多缴社保费届时退还单位账户,所清退费用为重复时段的个人缴费部分。
对于参保人员在两地流动就业而同时参保的,在办理转移手续后,转入地社保部门与本人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重复时段的另一个个人账户储存额退还本人,相应的个人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单位申请社保合并缴费资料
在省社保局系统内,因职工身份证号码前后不一致或单位填报出错等原因造成一个人有多份缴费记录的,单位应申请合并缴费资料:提供单位书面申请报告、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多份缴费时段的详细缴费记录清单、如存在有重复时段的,须填写《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并提供存在重复缴费时段的劳动合同或调函等复印件。
附:广东省社保重复缴费退款办事指南
办理条件
参保人员在同一参保月份有重复缴费的情况,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退款手续。
所需材料
(一)单位书面申请。
(二)填写经本人签名的《补缴/冲销保险费申报表》一式一份。
(三)重复缴费时段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劳动合同、招工表、商调函等。
(四)重复缴费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不同统筹区域重复的,需提供经原社保机构盖章确认的养老保险手册或缴费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
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并加盖单位公章和“与原件相符”签注。
窗口办理流程
受理人员接收申报资料后,当场检查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
网上办理流程
(一)需退回非转入基金的重复缴费的,参保单位通过网上申办“重复缴费处理”,填写申报信息并打印相关表格。
(二)省社保局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将及时对申办业务进行预受理。对于预受理通过的单位,带齐相关材料到我局业务前台进行办理。
(三)参保单位将有关材料交窗口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当即受理。
办理时限说明
25个工作日(不包括参保单位或参保人补充材料的时间)
办事窗口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服务大厅
工作时间、地点
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13:30-17:00(法定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停止对外办理业务)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68号
联系电话:政策咨询电话:12333;业务查询电话:020-3881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