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社会保险机金会发表声明,根据原有规定,职工退休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必须是个人缴费年限须满十五年,退休时不满足该条件的,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其本人。
目前,很多像刘先生这样的进城务工人员,参加社保缴费的年限都不长,同时某些城镇职工基于各种因素,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时间也比较晚,如果按照原有规定,这些人势必会因缴费不足十五年,退休后不能享受缴纳社会保险应有的待遇。
让人高兴的是,社保新规针对上述人员的情况作出另外明确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这为劳动者解决了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