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稳步推进社会保险费规范管理行为,方便缴费人参保缴费,明确征缴双方的法律责任,根据《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省政府令第188号),义乌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义乌市社保缴费基数进行了明确规定,具体的缴费基数是怎样的?跟随随便吧社保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义乌市社保缴费基数
2015年度社会保险最低、最高缴费工资基数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公布如下:
1.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62号)文件精神,义乌市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2420元/月,社会保险最高缴费工资基数调整为12090元/月。
2.2015年办理退休且符合享受最低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其最低基本养老金标准为1047.60元/月(含基本养老金补贴和社区综合补贴),其计发的月基本养老金低于1047.60元/月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予以补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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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单位缴费比例为1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8%(事业单位职工缴费比例为4%)。
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单位缴费比例为7%,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费比例为2%,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1%。
工伤保险费率:一类、二类、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为0.5%、1%、2%,每年按缴费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实行浮动,具体办法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职工个人不缴费。
生育保险费率:单位缴费比例为0.8%,职工个人不缴费。
按国家有关规定,社会保险费率可做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