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从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获悉,根据市住房公积金资金预警机制方案,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员会近日决定,从2016年2月1日起对全国住房公积金购存房龄、公积金组合贷款等政策进行调整,接下来,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下新政的详细内容吧,希望能提供帮助。
购买存量房房龄20年以上的不予贷款
据介绍,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按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最新月缴存基数总数认定家庭月收入;借款申请人属于未婚、未再婚或配偶未缴存住房公积金情况的,按借款申请人本人住房公积金最新月缴存基数认定家庭月收入;经房管部门登记的共有权人,其缴存基数可与借款人缴存基数合并。月还款不能超过家庭收入的50%。
此外,借款申请人符合贷款条件,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时间在两年以内的(所在单位应缴纳社保的)需提供社保缴存证明。社保月缴费基数须与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相符。
需要提醒的是,如借款申请人信用记录(含商业贷款、信用卡等)存在累计逾期6期或连续逾期3期以上逾期记录情况的,不再予以贷款(夫妻双方不合并计算)。购买存量房房龄20年以上的不予贷款。
公积金组合贷款纳入公积金贴息贷款范围
为有效缓解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紧张的压力,今年2月1日起,省直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纳入到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范围。
昨日,省直公积金官网上挂出《关于开展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贴息业务的通知》,提及为确保省直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等业务正常运转,加快贷款发放进度,定于2016年2月1日起将省直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纳入到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范围。
“因省直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紧张,本应由省直公积金中心发放给申请人的额度就暂由银行来发放,而这部分的息差由省直公积金中心承担。”据一位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省直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纳入贴息贷款范围,能够减少市民等待贷款发放的排队时间,在实际办理上,与以前的办理流程并没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