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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公积金缴存办事指南

社保话题:缴纳|缴费|交费|交款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7-20 【字号:

公积金缴存是由职工个人公积金缴存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公积金缴存的公积金两部分构成,属于职工个人所有。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收集了关于省直公积金缴存的办事指南,包括:省直公积金汇、补缴;省直公积金已开户单位个人账户开户、封存、启封;省直公积金年审(缴存基数调整);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省直公积金缴存办事指南

 

省直公积金汇、补缴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管理中心约定日期,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付款票据(支票、进账单或汇票等);

3、单位使用住房公积金单位版的,单位无需提供汇补缴书原始资料。

办理流程:

单位专管员每月持相关资料申请办理→归集银行经办人员受理,核对无误后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汇缴书、补缴书单位联退回单位专管员→中心委托归集银行进行汇补缴核定→单位按应汇缴金额进行资金划转入公积金汇缴专户→单位资金到账,中心委托归集银行审核人员做到账处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省直公积金已开户单位个人账户开户、封存、启封

 

省直公积金已开户单位个人账户开户、封存、启封

 

单位设立或新录用职工,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20日内办理职工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破产、撤销或解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但停止或暂停发放工资,暂时中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不符合销户提取条件的,单位应到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封存手续。

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无接收单位的职工,其住房公积金明细账户应实行集中封存管理。职工需要恢复缴存住房公积金时,应办理住房公积金启封手续。

 

办理所需资料:

1、《湖南省直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单位使用住房公积金单位版的,单位无需提供变更清册原始资料。

办理流程:

单位专管员持相关资料申请办理→归集银行经办人员受理,核对无误后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汇缴变更清册单位联退回单位专管员→中心委托归集银行录入单位账号后进行开户、启封、封存办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3个工作日。

 

省直公积金年审(缴存基数调整)

 

省直公积金年审(缴存基数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每年调整一次,缴存基数原则上不应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每年调整时间由管理中心提前对外公告。

 

办理所需资料:

1、住房公积金调整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2、年审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3、住房公积金汇缴书(一式两份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4、单位使用住房公积金单位版的,单位无需提供汇缴书、调基清册、年审表等原始资料。

办理流程:

单位专管员持相关资料申请办理→归集银行经办人员受理,核对无误后加盖银行业务公章,汇缴书、年审表、调基清册单位联退回单位专管员→中心委托归集银行办理基数调整、年审核定、汇缴核定→单位按应汇缴金额进行资金划转入公积金汇缴专户→单位资金到账,中心委托归集银行审核人员做到账处理。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公积金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所需资料:

1、单位提供最近2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加盖单位公章);

2、职工工资收入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职工缴交社保的明细表(加盖社保业务章);

3、降低缴存比例、缓缴审批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办理流程:

单位专管员持相关资料申请办理→中心归集部经办人员受理,归集部主任审核,依次报中心领导审批→中心归集部经办人员审批表加盖业务章后退回单位联。

办理时限: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1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