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红最近遇到了一个大难题,因为公司社保是系统自动申报的,现在发现申报数据有误,但是不知社保申报有误如何作废才是。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为能帮小红解决这个问题,专门致电咨询了社保局的工作人员,以下全文是小编整理出来的详细办理手续,给大家分享和阅读。
社保申报作废办理流程
一、缴费单位需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在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当月办理减员(停薪当月减员)。减员时有欠费记录的,缴费单位需清缴欠费后再办理减员。当月应减员的,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15日申报当月社保费前办理当月减员申请(若退休减员可不受此限制);如期后不能申请减员的,下月再办理减员。
二、单位需要作废本月申报数据时,可携带以下资料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作废申报后可以再次申报。作废申报把当月产生的单位申报数据、应征明细数据取消。
需收取的资料:
1.单位申请报告。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社保费退费基本资料(除收取基本资料外,根据退费情形收取补充资料):
1.《社会保险费退款申请审批表》(SF050)一式三份。
2.社保费退费个人险种明细表一式二份。
3.缴款书、首次打印的银行缴费回单、银行存折或转账完税凭证(选择其一,需提供原件)。(对注销或非正常户内的个人申请退还个人部分的,如缴费个人无法提供原件,可由缴费个人在退费书面申请中说明及作出“不重复申请退费”的保证。)。
4.单位退费账户开户证明的复印件;个人退费(个人或个体工商户法人)账户存折(或借记卡)。
5.个体工商户退费提供法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6.缴费单位(个人)书面申请。
7.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委托人签名盖指模的授权委托书。
迟办减员退费情形:用人单位未及时为离职员工办理减员而导致多扣费,或因死亡未及时减员人员,需要申请退回多缴社保费。
补充资料:
1.所涉人员本人签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离职未及时减员需提供)。
2.死亡鉴定书复印件(因死亡未及时减员需提供)。
3.地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建议缴费单位可联系所属的主管地税机关进一步咨询了解和办理上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