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住房公积金如何提取一直备受江门市民关注,随便吧小编为您提供江门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指南,包括江门住房公积提取条件、住房公积金提取流程以及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
提取条件
江门公积金住房类提取条件
1.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2. 偿还住房贷款本息
3. 家庭成员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租赁普通住房自住
4.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5. 直系亲属首次购买普通住房
提取流程
1.在上班的职工,填写提取申请表,并带齐提取的相关材料,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会核实并证明的,会出具有效的公积金提取证明文件。
2.职工凭领取的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单位出具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提取,公积金管理部门一般会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是否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经审批不准予提取的, 公积金管理部门也会告知申请人不准予提取的原因。
3.经审批准予提取的,职工凭身份证和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后的公积金提取证明到承办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4.银行将职工所需提取的金额转账到指定的账户内,过程大约3天以内,届时职工可直接通过指定的账户提取款项。
提取材料
以自有资金全额付款且不申请住房贷款的职工提供以下材料:
1.房地产权证
2.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
3.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存折
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暂不能办理房地产权证的职工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
2.房地产预告登记证明
3.购房发票或契税完税证
4.身份证
5.住房公积金存折
6.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以住房公积金支付首期房款且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职工提供以下材料:
网签购房合同
已付购房款发票
身份证
住房公积金存折
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以自有资金全额付款且不申请住房贷款的,提取额度不能超过购房发票的金额。
2.住房公积金支付首期房款且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金额;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外的,提取额度不超过首期款(完税金额或成交金额较低者减去贷款金额的差额)。
3.职工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在相关批文或鉴定证明生效之日起两年内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额度不超过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4.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偿还购房贷款的,根据不同情况确定提取额度:
(1)按年提取还贷的,提取额度不超过申请提取之日起十二个月的应还本息额,间隔期满后可重新选择提取方式。
(2)选择按月提取还贷的,最高提取额度不超过还款期内每月平均应还本息额。
(3)以自有资金提前归还贷款本息的,提取额度不超过提前归还的贷款本息。
(4)以住房公积金归还全部贷款本息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应归还的贷款本息。
5.职工家庭成员在工作地无自有住房,提取额度为承租期内最近六个月实际支付的房租。
6.职工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的,提取额度不超过增设电梯分摊的费用。
7.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有列入我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的重大疾病,提取额度不超过个人实际支付的医疗费用。
8.职工纳入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最高提取额度为实际纳入我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时间乘以我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9.职工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提取额度根据实际情况核定。
全额提取
退休人员
退休人员提取公积金需提供:
1.退休证
2.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存折
4.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5.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能提供退休证,男性年龄满60岁、女性年龄满55岁,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封存的,所在单位应提供证明。
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人员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
1.市级以上医院证明
2.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3.身份证
4.住房公积金存折
5.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出境定居人员
出境定居的,提供:
1.公安部门出具的《出国定居证明》或《前往港澳地区定居证明》
2.身份证
3.住房公积金存折
4.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提取时间
江门公积金购房提取时限
1.职工购买自住住房,以自有资金全额付款且不申请住房贷款的,可以在购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两年内提取一次。
2.以住房公积金支付首期房款且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可以在买卖双方约定的期限前提取一次。
3.提取额度不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金额;所购住房在我市行政区域外的,可以在住房贷款发放后六个月内提取一次。
江门公积金提取到账时间
职工到银行办理提取手续当日起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