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住房公积金可以支取吗?那要如何支取呢?具体要符合哪些条件呢?并且,支取住房公积金要提供哪些资料?等等,这些问题都是大家最为关心的。那么,下面就让随你吧社保网小编来告诉大家吧。
西乡住房公积金支取
支取条件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购买包括单位集资建房、商品房、拆迁安置房、二手房;
2、用于偿还个人购房贷款本息;3、用于支付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部分;
4、达到国家法定离休退休年龄,并已正式办理离退休手续;
5、户口迁出汉中辖区(含户口不在汉中辖区)并与所在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到汉中辖区以外单位就业或出境定居;
6、职工在职期间去世,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
7、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8、调动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9、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况:
(1)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2)遭遇车祸、火灾、意外人身伤害等重大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离婚共同财产分割的。
支取需提供的资料及其时效性
职工支取住房公积金需出具《汉中市住房公积金转出使用申请书》、个人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同时还需提供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购买单位集资房须提供:单位集资建房批复,分房名单、交款收据等相关证明,支取办理时间从建房批复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购买商品房须提供:购房合同、发票,支取办理时间从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购买拆迁安置房须提供:拆迁安置协议,交房款收据或购房发票,支取办理时间从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购买二手房须提供:购房协议、“房产证”和“契税完税证明”,支取办理时间从契税完税发票开具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城镇自建、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须提供;城建规划部门出具的“居民个人修建房屋规划许可证”,支取办理时间从规划许可证签发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6、偿还住房贷款(含公积金贷款)提取时须提供:贷款合同,最近一期贷款还款凭证和贷款银行出具的余额证明,支取办理时间从个贷合同(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后可支取;
7、离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离退休证或离退休文件;
8、调动或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须提供:调动文件或本单位出具的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未再次缴存公积金满一年的;
9、其他可以提取的情况,需按照公积金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依据、资料。
支取额度
1、购(建)房支取:公积金账户留存半年余额;
2、偿还住房贷款:支取公积金账户留存半年余额的基础上,以当年还款总额度为最高支取限额;
3、夫妻双方提取总额不能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支出;
4、销户支取:公积金本息一次结清,同时注销职工个人账户。
支取程序
职工本人申请(填写汉中市住房公积金转出申请表)→单位审核盖章(领导审批签字)→单位经办人统一到公积金管理机构办理→到开户银行办理支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