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个人账户里面存储着参保人缴纳的社保费用,一般情形下是不能取出的,但特殊情况除外,例如参保人员死亡。那怎样办理社保结算呢?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吗?到哪里办理?今天随便吧社保网小编就来为大家讲解一下社保结算办理指南。供大家阅读和分享。
社保结算办理条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即可)
1、因工死亡或非因工死亡不符合领取丧葬补助、抚恤金条件的参保人;
2、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保关系、结算个人账户的参保人;
3、即将或已离境且本人书面申请终止社保关系、结算个人账户的外国及港澳台参保人。
4、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含延长缴费)、在深圳以外的其他地区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自愿不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人。
社保结算所需资料:
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例如身份证、护照等;
2、社会保障卡;
3、书面申请;
4、银行存折或银行借记卡;
5、死亡证明(因死亡申请结算需提供);
6、继承人有效身份证件(因死亡申请结算需提供);
7、死亡人员与参保人继承关系文件,例如结婚证、户口本等(因死亡申请结算需提供);
8、工伤保险待遇核定书/工伤保险待遇行政审批(核准)决定书(因工死亡申请需提供);
9、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
10、其它资料等等。
社保结算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保机构办理结算手续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