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是社保中非常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日常生活中,大家都知道医保的重要性,大多数市民都参加了医保。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了解到,大家对于如何计算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还不了解。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社保医保缴费基数的规定。
社保医保缴费基数规定
在职职工的缴费基数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高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一年度本市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
在职职工个人应当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人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职工缴费基数之和。
用人单位应当按其缴费基数10%的比例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其缴费基数2%的比例缴纳地方附加医疗保险费。
小贴士: 个人医疗帐户如何建立
(1)《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前已参加本市城镇企业职工住院、门诊急诊部分项目和退休人员门诊急诊医疗保险的职工以及享受公费医疗的职工,自《医疗保险办法》实施之月起由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医保中心)直接为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并在领取医疗保险凭证后可启用个人医疗帐户。
(2)《医疗保险办法》实施后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当月,由市医保中心为其建立个人医疗帐户,并在个人医疗帐户建立的次月,在领取医疗保险凭证后可启用个人医疗帐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