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了解到,网上申报社保补缴除了每年3月份为1日至14日,其他月份为全月均可办理。参保单位须认真阅读《XX市社会保险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须知》,并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查询需补缴人员的基本信息及缴费情况,确认补缴人员的补缴险种及补缴起止月。
网上申报系统补缴业务办理流程:
第一步:录入补缴明细并提交。
第二步: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如果补缴明细通过系统校验,可预览补缴金额并确认提交,确认提交后补缴明细不可修改;如未通过系统校验,需要查询申报失败原因,修改相关信息后重新申报。
第三步:补缴金额确认提交后,可于提交一至两小时后查询反馈结果,反馈不成功的人员需重新申报,反馈成功的人员须打印《XX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包含历年补缴,则须携带盖章后的《XX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如果申报的补缴明细只包含当年补缴,则可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XX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或携带盖章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并现场打印XX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
第四步:通过网上申报系统打印《XX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后,须于打印一至两小时后携带盖章后的《XX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XX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汇总表》及相关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审核及汇总业务。
注意事项:
通过网上申报办理补缴业务的,须按照《XX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报表日期自然月的14日前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完毕补缴业务的缴费手续。
出现以下情况,申报的补缴记录作废:
1.未按第五条中规定时间到所属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缴费业务。
2.因补缴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造成补缴不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