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由单位为职工缴存和职工个人缴存两部分组成,职工在职期间单位应该从工资中为职工代扣代缴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请问住房公积金补缴贷款能用吗?有何相关规定?针对这个问题,随便吧社保网小编通过致电咨询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到了具体的情况,以下是小编收集到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
住房公积金补缴贷款能用吗?
根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有关规定,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在本市按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因单位原因中断缴交的,应同时符合以下规定:申请贷款时前3个月(含) 按月足额缴交;申请贷款时前12个月内连续中断缴交未超过3个月(含) 、累计中断缴交未超过5个月(含)且已办理补缴的。
扩展:住房公积金补缴办理流程
一、单位办理补缴需提供的相关资料
1、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一式四联;
2、填写完备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一式四份;
3、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补缴业务时,需提供经社保部门备案的《录用人员登记备案花名册》或经主管部门核准的工资审批表、调令等材料,以证明职工的补缴时间。(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二、办理程序
1、单位经办人携带填好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到住房公积金营业大厅对公柜台办理补缴业务。
2、中心受理后,中心柜员将加盖业务受理章的《住房公积金补缴申请书》、《住房公积金补缴清册》第一、二、三联交由单位经办人到公积金受委托银行窗口办理补缴缴款。
三、办理时限
即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