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了解,新成立用人单位应当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必须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申报社保缴费。那要怎么办理社保登记证呢?针对这个问题,小编专门为大家总结了社保登记证办理相关事项,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社保登记证办理资料:
1、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中华人员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其它有关证件。
注:具体办理所需资料依据当地社会保险政策规定执行。
社保登记证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会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发放社保登记证。
延伸:社保登记办事指南
1、缴费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应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并出示以下证件和材料:
⑴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⑶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
⑷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⑸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 一代码证书:
⑹其他核准执业的证件。
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持外经贸委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外国、港澳台和外商机构在当地设立的办事处 (机构),须出示市工商行政部门签发的《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外商投资企业办事机构注册证》。
国内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还须提供上级法人单位开具的办理参加市社会保险统筹全权委托授权书。
2、已参加本市三项社会保险统筹的缴费单位申请补办社会保险登记时,须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样表附后),并出示与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的参加养老、大病医疗保险统筹协议书和《xx市企业职工失业保险缴纳证》或有关缴费证明。其他按照市有关规定参加了一项或二项社会保险统筹的缴费单位须出示有关协议和证明。
3、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缴费单位填报的《社会保险登记表》和其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即时受理,10日内审核完毕;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由市或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留存备案),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