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登记是指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2条、第3条、第29条的规定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登记、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的行为。那社保登记证怎样办理呢?下面请看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整理的资料。
社保登记证怎样办理
办理条件:
1、新成立用人单位;
2、按照规定为职员缴纳社保费用。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2、中华人员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 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 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办理流程:
1、单位经办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社会经办机构提出申请;
2、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经审核符合条件,资料齐全发放社保登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