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人们对于新生儿及少年儿童的社会保险知之甚少,比如婴儿刚出生前几个月,作为新手的家长们忙里忙外,常常会忘记给孩子办理社保手续。那么婴儿的社保怎么办理呢?缴费标准是什么?针对这些问题随便吧社保网小编为大家详细解答!
婴儿办理社保须知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年度为自然年度。在一个结算年度内,新生婴儿出生并在90天内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出生90天后办理当年参保缴费手续的,按照本年度缴费标准缴费,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婴儿在申报缴费期内出生,并已于90日内办理次年参保缴费手续的,除享受次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外,自出生之日起同时享受当年度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出生90日后办理的,从缴费次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婴儿社保办理指南
(一)参保范围和时间:具有本市户籍的新生儿可独立参保,独立参保的时间为其出生之日起90日内,最迟不得超过当年9月30日。
(二)参保方式:在新生儿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社保所办理,办理需提供新生儿的户口簿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主页、本人页、增减页)。
(三)缴费标准:分为一档和二档。根据市财政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拨付和审核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6月30日之前申报的,只缴纳个人缴费部分,一档60元,二档150元;超过6月30日申报的,需缴纳个人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一档340元,二档430元。
(四)待遇享受:新生儿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错过参保缴费期的从其完清费用之日起满90日后享受居民医疗保险待遇至当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