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树挪死,人挪活。”现今社会,人们为了发展而迁徙的事已司空见惯,但每次工作地点的变更,都会带来一个挠头的问题,那就是“五险一金”的转移。接下来,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来为大家介绍下医保怎么办理跨省转移,看看吧!
医保怎么办理跨省转移
根据国家的规定,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如果退休后长期在异地居住,可提供异地的银行账号,向领取养老金社保机构申请每月将养老金划入异地开户的银行账号。 而相关的医疗费用保障也需要到参保地社保局办理异地就医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在异地发生的医疗费用才可由参保地社保机构报销。
转移手续
首先要在原参保地办理医保关系注销手续,然后由本人向市社保中心提出医保关系转移申请,凭转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 《参保(合)凭证》以及原参保地医保缴费凭证,填写《**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申请表》到市社保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医保关系和个人账户转移手续。
注意事项
第一,有接收单位的,由单位办理医保手续。没有接收单位的,个人应在终止原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缴费。
第二,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时,三种医保关系可以自由转换。三种医保关系是指城镇职工基本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医保关系转移后,从次月起享受转入地相应待遇。办理手续期间发生医疗费用的,如在规定的3个月内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按规定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如超过3个月没有办理参保缴费,转入地经办机构不予支付未缴费期间的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