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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包头市贷款详情

社保话题:包头市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2-12 【字号:

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那么,包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流程、贷款额度与利率等是怎么样的呢?随小编来看看包头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大全。

贷款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三)具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房屋所有权证》;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具有规划、土地、建设等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购买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有效期限自《包头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或《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自提前全部偿清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之日起,至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之日止,期间不超过一年;

(五)购买自住住房的,具有支付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20%的首付款的证明;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具有不低于所需费用50%的自有资金的证明;

(六)同意按照“中心”规定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七)“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1.身份证各1份借款人6份、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各3份用A4纸复印

2.户口簿各1份借款人、配偶及共同借款人各3份用A4纸复印,包括各人的户口首页

3.婚姻关系证明1份3份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由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离异的提供离婚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丧偶的提供结婚证、配偶死亡证明及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再婚证明

4.《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申请表》2份

5.《评估报告书》3份 由评估部门现场勘查后出具

6.工资流水或工资表各1份近3个月工资流水或工资表,工资表需加盖单位财务章;配偶或共同借款人如为个体公司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近3个月税票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贷款流程

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十五日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审查同意后,贷款人向受委托银行和借款人下达贷款通知。由受委托银行办理相应的贷款手续。

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已实施)

改革前: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现行中: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单笔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贷款期限:

(1)最长不超过30年;

(2)借款申请人及配偶或共同借款人的年龄与申请贷款期限之和原则上不得超过其法定离退休年龄后5年,且按年限较短一方计算贷款期限;

(3)贷款期限不超过房屋剩余法定使用年限。

贷款利率:

1--5年(含5年)年利率4%,5年以上年利率4.5%。

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

注:如遇国家利率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新政贷款额度变化(未实施)

改革前: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现行中:单笔贷款的最高限额为80万元。

贷款还款

贷款采用按月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从贷款发放次月开始,每月二十日之前,以现金方式存入在银行开立的还款专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