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树挪死,人挪活。”现今社会,人们为了发展而迁徙的事已司空见惯,但每次工作地点的变更,都会带来一个挠头的问题,那就是“五险一金”的转移。接下来随便吧社保网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下住房公积金如何跨省转移,看看吧!
住房公积金怎么跨省转移
一、申请办理转移时应提供的证明、资料:
1、内部转移:如果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是发生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的单位之间的转移的话。那么应提供的证明和材料有:新单位出具的住房公积金证明(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账号及单位账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2、外部转移:如果职工调入的新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外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缴存住房公积金,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转移。
那么中心审核应提供的证明和材料有:新单位出具的经其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盖章确认的证明(包括:职工姓名、身份证号、职工个人账号及单位账号和缴存银行);原单位出具的 “关于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异地)”申请。
到原缴存银行办理应提供的证明和资料有:经中心审核的异地转移申请、原单位填制盖章的《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
二、公积金转移流程:
(1)职工需先在新单位的归集部门开立公积金账户,提供开户证明;
(2)由原离职单位根据职工住房公积金分户账的账面余额,填制一式四联“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送交归集部门办理转移手续。
注意:在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时应完整填写内容有:转入、转出单位的全称,单位编号及所属的归集部门;调出职工的姓名、编号应与单位汇缴清册填写的一致;转移金额为该职工账户账面余额;签章(在归集部门留的印鉴)。
按照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职工离职后应由原单位办理公积金封存,待职工找到新单位并且开始工作以后,便可转移到新单位继续缴存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