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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抚顺市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政策报告

社保话题:抚顺市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5-12-21 【字号:

今年来,央行多次降息降准,公积金政策多次调整,住房公积金利率也跟着变动。住房公积金在保证缴存职工提取的前提下,优先满足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需求。随便吧公积金小编收集了关于抚顺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相关政策报告。

一、业务运行情况

1.缴存:本 市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抚顺银行。2014年,全市实缴单位1904家,实缴职工22万 人,缴存22.24亿元,同比增长1.32 %。当年新开户单位93家, 新开户职工2万人,净增单位-38家,净增职工676人。截至2014年底,缴存总额153.98亿元,缴存余额79.0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 16.88%、8.82%。

2.提取:2014年,提取374730笔,提取15.84亿元,提取率71.22%。截至2014年底,提取总额74.93亿元,同比增长26.79%。

3.贷款

个人住房贷款:本 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最高贷款额度为60万元。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 4743笔11.97亿元,同比增长-16.30%、 -15.82%。回收个人住房贷款7.56亿元。截至 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5万笔91.34亿元,贷款余额58.85亿元,同比增长20.00 %、 15.07%、8.10%。个人住房贷款率为74.45%,比上年同期增加-0.48个百分点。

4.资金存储:截至2014年底,全市结余资金存款9.50 亿元。其中,活期0 亿元,1年以内定期含8.60亿元,1年以上定期0.90亿元,其他(协议、协定、通知存款等)0亿元。

5.其他:截至 2014年底,资金运用率75.08%,比上年同期增加-1.17个百分点。

二、主要财务数据

1.业务收入: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共计32215.49万元,同比增长7.90%。存款利息收入6668.3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5002.85万元,国债利息收入530.00万元,其他收入14.32万元。

2.业务支出:2014年,住房公积金业务支出共计16496.26万元,同比增长1 %。缴存职工账户余额的利息支出15781.77万元,归集手续费用支出518.05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支出111.13万元,其他支出85.31万元。

3.增值收益:2014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15719.23万元,同比增长16.23 %。增值收益率2.07%。

4.增值收益分配:2014 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41.70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834.10万元,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834.10万元,提取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 充资金13443.43万元,上缴财政的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650.45万元。截至2014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33650.00万元,累计上缴城市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2577.10万元。

5.管理费用支出:2014年,管理费用支出1070.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90.44万元,公用经费257.98万元,专项经费521.78万元。

三、资产风险状况

1.个人住房贷款:截至2014年底,逾期个人住房贷款0万元,个人住房贷款逾期率0 ‰。当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0万元,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33650.00万元。

2.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1480万元。1995年至2000年期间国家政策允许,中心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发放的项目贷款。虽经中心通过法院起诉、申请强制执行,但因贷款单位经营不善,无资产偿还所形成的历史遗留风险资产。

四、其他重要事项

1.201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 存比例调整情况:1、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201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基数为2013年职工月平均工资,各单位应按照抚顺市统计局计算 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口径计算职工月平均工资,并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核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2014年7月1日起新参加工作的职 工,应以该职工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的当月工资收入作为其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201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013年抚顺市职工月均工资的 300%,即2013年抚顺市职工月均工资3544元×300%=10632元,为2014年度月缴存基数上限。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突破缴存 基数上限;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情况。2014年住房公积金年度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 仍为各12%。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不得低于5%。

2.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调整及执行情况:根 据中国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抚银发2014138号《中国人民银行抚顺市中心支行关于转发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 场化改革的通知》要求,从2014年11月24日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贷款年限在5年含5年以下的,利率由年息4%调整为 3.75%,贷款年限在5年以上的,利率由年息4.5%调整为4.25%。

3.当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调整情况:根据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抚住房管字2014第4号“关于《关于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建议》的批复”,我市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额度上限,商品房贷款额度上限由40万元调整为60万元。

4.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1)优化服务环境,对中心营业大厅进行了整体装修改造;

(2)在服务流程方面,全面实行柜员制;

(3)出台《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文明服务规范》;

(4)建立了群众监督员制度;5、简化程序、压缩周期,办结抵押手续后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