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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公积金新政策指南

社保话题:贵州省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日期:2016-02-19 【字号:

贵州省多个市州均已出台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降低了使用门槛,优化了业务流程。随便吧公积金小编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获悉,各市要进一步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帮助更多的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促进商品住房消费,有效消化存量商品住房。

 

各地公积金新政纷纷落地

贵州省就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出台指导意见,要求各州市充分利用住房公积金促进商品住房消费,对各地住房公积金使用加强分类指导。意见出台后,全省多个市州出台了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提高最高贷款额度、开展异地贷款等新政。

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后,贵州省立即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作出部署。副省长慕德贵明确提出,要进一步用好用足住房公积金,帮助更多的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促进商品住房消费,有效消化存量商品住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旨在对各地住房公积金使用加强分类指导。

目前,贵州省多个市州均已出台新政,进一步放宽了公积金提取条件,降低了使用门槛,优化了业务流程。现阶段,全省最高贷款额度达到了50万元,最低首付比例降至20%,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额度为每年2.4万元。其中,贵阳市、遵义市等地允许职工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首付;贵阳市、安顺市、六盘水市、黔南州、铜仁市等地,放宽了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二套房”的界定;遵义市、黔南州等地允许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异地购房;黔东南州等地提高了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和租房提取最高额度,允许提取住房公积金用来支付自住住房物业管理费;六盘水市、黔西南州等地加大了对职工购买、租住保障房的支持力度;贵阳市等为减轻职工负担,将职工负担的贷款房屋抵押登记费改为由中心负担,并减免了担保费;铜仁市、毕节市等个贷率较高的城市,将开展贴息贷款、异地贷款等业务。

据了解,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促进住房消费、改善职工居住条件中的作用,贵州省将探索建立住房公积金省内调配和跨省使用机制。

 

额度提高到50万

为积极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使用,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住房消费能力,支持职工刚性和改善性需求,按照《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要求,5月1日起,贵阳市对现行住房公积金部分提取使用政策进行调整。

据悉,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45万元调整为50万元。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的职工家庭,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0%,同时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追加首付。

对已在贵阳市行政区区域内办理过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利率按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执行,首付比例不得低于30%,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不得申请办理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一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手房的职工家庭,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25%,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为改善居住条件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

住房公积金贷款计算公式调整为:职工可贷款额度=贷款职工(夫妻)月缴存工资基数×12×还贷能力系数(30%)×贷款年限+职工(夫妻)缴存余额×5倍,计算公式中“职工(夫妻)缴存余额”不足1万元的,按1万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