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韶关市的公积金贷款怎么办理的问题!据随便吧公积金网小编了解到,在2014年10月9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其中调整了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贷款额度、办理贷款的相关项目收费以及异地互认的规定。
贷款材料
1、借款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婚姻证明、户籍证明;
2、借款人及其配偶收入证明;
3、根据不同贷款情形,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贷款流程
1、借款人申请。借款人到受托银行提出公积金贷款申请,提交规定的申请材料。
2、受托银行审核。受托银行按照规定要求,对借款人申贷材料审核后,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申贷资料。
3、公积金中心审查。公积金中心审核以下内容:
(1)审查借款人公积金贷款资格;
(2)审核借款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和偿还贷款本息能力;
(3)审查借款人信用记录;
(4)审核确定贷款额度、期限、还贷方式及月还贷金额。
4、作出贷款决定。
5、发放贷款。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按规定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或质押担保等相关贷款手续。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将贷款资金划入借款合同约定的收款帐户。
6、当公积金贷款资金不足时,公积金中心按照轮候规则发放公积金贷款。新政策贷款费用规定(未实施)现行中: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
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改革后:取消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
贷款额度及利率新政贷款额度变化(未实施)现行中:职工单个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职工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均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若在本市市区(即市属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购买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若在本市辖属县(市)购买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
改革后:韶关市暂未对公积金贷款额度作出调整,若有变化将第一时间更新。
贷款额度:
1、职工单个人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30万元,不足部分由受托银行提供组合贷款。
2、职工二人以上(含二人)共同申请,且共同申请人均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若在本市市区(即市属浈江区、武江区、曲江区)购买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若在本市辖属县(市)购买自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不足部分由受托银行提供组合贷款。
3、暂停发放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韶关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及贷款期限 贷款偿还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把按揭贷款的本金总额与利息总额相加,然后平均分摊到还款期限的每个月中。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等额本金还款方式:贷款人将本金分摊到每个月内,同时付清上一交易日至本次还款日之间的利息。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5、申请人购房的,已签订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并支付符合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6、符合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