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的惠民政策,近日,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人事局发表了《企业职工工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该《条例》明确说明了企业职工依法享有社会工伤保险的义务。同时,对现行的工伤保险缴费也做了适当的调整。现在,随便吧小编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吧。
红河州工伤保险缴费比例调整
近日,社保局根据用人单位工伤发生率、使用工伤保险基金等情况对参加工伤保险的124户企业实行缴费浮动费率,进一步推进用人单位加强工伤预防工作,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浮动费率根据用人单位上年度的工伤保险费收支率和工伤事故发率等因素,核定其在本年度应当浮动的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最低缴费比例为0.5%,一类行业可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上浮两档,二类、三类行业可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下浮两档、上浮三档。其中一类行业以服务行业为主,二类行业以生产、加工行业为主,三类行业以矿山、化工行业为主。
红河州工伤保险缴费标准
工伤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按时缴纳的,职工个人不缴费。按照规定,工伤保险费缴费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对用人单位难以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自2015年7月1日起,按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