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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南省公积金新政详情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5-12-24 【字号:

海南省公积金新政的出台,虽然带给了海南市民生活上很大的改变,但要是真正问起市民关于公积金新政的内容有哪些,相信绝大多数市民还是回答不上来,甚至还有不知道的。不过别担心,因为随便吧公积金小编在这里已经整理了一份详细的海南省公积金新政内容,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下吧!

 

提高贷款额度

5月11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调整海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夫妻双方共同在我省缴交住房公积金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都可以大幅提高,提高比例均超过40%。

据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局长王艳萍介绍说,《通知》针对夫妻双方均在我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职工,共有3个方面的主要内容:

若是在海口、三亚、琼海、陵水购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50万元调整至70万元,在其他市县购买商品房则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在海口、三亚、琼海、陵水购二手房的职工,夫妻双方均在我省缴交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10万元调整至30万元。

据悉,该项新政实施以来,海口、三亚、琼海、陵水等地办理业务85笔,发放贷款5596.9万元;其他市县办理业务15笔,发放贷款626.3万元;购买二手房办理业务29笔,发放贷款1336.4万元;自建房办理业务6笔,发放贷款135万元。

降低首套首付款比例

今年5月21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印发了《关于转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缴存职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

据悉,该项新政实施以来,全省范围内共计办理业务34笔,发放贷款955.3万元,进一步降低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门款,有效缓解了部分资金困难职工的首付压力。

 

放宽条件提取公积金付房租

3月24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印发的一个通知,该通知规定,按照住建部、财政部和央行规定,将放宽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这个条件要求,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实际工作地无自有住房、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每年租房提取额度合计不得超过当年实际支付房租,且原则上不得超过30000元/年。

据悉,该项新政实施以来,全省范围内,共计办理业务830笔,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1561.95万元,帮助无房缴存职工解决住房问题,为用活用好住房公积金创造了有利条件。

开展异地贷款业务

根据《关于开展外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的通知》下发的通知,在外省工作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海南户籍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出具的缴存证明(连续六个月以上)、未使用或已结清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积金贷款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向我省购房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审批条件同本省缴存职工。

住房公积金是一种住房保障制度。该项意见从简化手续、放宽条件、提高额度入手,推出了异地办理贷款服务,进一步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职工购房负担,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

据悉,该项新政实施以来,海口、儋州、琼海、临高等市县已经各有1笔外省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四降贷款利率

8月26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落实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这是今年以来第四次下调贷款利率。

原来,8月25日央行决定自次日起,金融机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至4.6%,其他各档次贷款及存款基准利率、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调整后,我省5年期(含)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下调至2.75%;5年期以上贷款利率由3.5%下调至3.25%。

对职工来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可节省一笔不少钱。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工作人员替市民算了一笔账:若市民购房贷款50万元,30年分期还清,利率调整前每月还款额约为2245.22元,调整后每月还款额约为2176.03元,每月少还贷款约69.19元,贷款总利息将减少约2.49万元。

记者了解到,这是2016年我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跟随央行的第4次下调。4次降息后,若市民选择30年贷款50万元,月供将从2459.7元降低到2176.03元,总计少还贷款超过10.2万元。需要注意的是,26日(不含)前发放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6日后仍执行原利率,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调整后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10月起住房商贷可转公积金贷款

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今日传来重磅好消息:该局本月起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这意味着以前选择住房商业贷款的广大职工,也将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惠民政策。

据介绍,我省住房公积金体制改革以前,由于种种原因,许多职工选择了住房商业贷款,而随着我省住房公积金事业的不断发展,这部分职工迫切希望将商业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减轻还贷负担。

为了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在住房保障中的作用,充分保障职工利益,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海南省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据了解,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出台,可以大大缓解借款人的还贷压力。以50万元30年期,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按商业贷款现行基准利率5.15%计算,还款总额为982847元;假设办理商业贷款,5年后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贷款利率3.25%,经计算总还款额为836467元(含前5年还款额),比商业贷款少支出146380元。

今年以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已出台提高贷款额度、降低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等多项惠民新政,助力全省职工实现安居梦。

我省出台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

教你如何申请住房贷款“商转公”

海南日报海口10月8日讯(记者邵长春通讯员江永华)为了减少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自住住房商业按揭贷款的利息支出和还贷压力,日前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专门出台了《海南省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0月起在全省开展住房贷款“商转公”业务。

这对于全省广大职工来说无疑是个重大利好消息,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局长王艳萍告诉记者,我省住房公积金体制改革以前,由于各种原因,许多职工选择了住房商业贷款,没有享受到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惠民政策。为充分保障职工利益,决定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