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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北州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2-16 【字号:

公积金小编了解,目前很多购房市民以为公积金贷款流程操作复杂而不愿意去办理,事实上公积金贷款买房流程并不复杂,关键看你有没有掌握方法。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份关于海北州公积金贷款办理详情指南,给大家分享。

 

贷款条件

新政贷款条件变化(已实施)

改革前: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要在工作地海北连续十二个月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现行中: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异地互认: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海北市已正式实施新政策的内容,详情如下:

1、缴存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2、具有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住证件;

3、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4、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

6、支付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期付款;

7、申请人及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

8、符合规定条件的保证人担保。

贷款材料

1、商品房贷款、集资房贷款所需资料

(1)购买商品房或集资房办理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A.《海北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审批表 》一式二份;

B. 《 住房公积金贷款代扣代还保证书 》一式二份;

C.a房地产行政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b房地产行政部门备案的《 集资建房协议》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D.加盖售房单位财务印章的预付房款收款收据复印件两份;

E.《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两份;

F.开发商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打印件一份;

G. 借款人及配偶征信记录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H. 《借款人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授权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此表目前仅限于西宁购房的借款人);

I.借款人及配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结婚证复印件各两份(离异职工出具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职工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J.担保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复印件各两份;

K.贷款申请一式三份 。

 

(2) 购买商品房或集资房办理抵押贷款所需资料

A.《海北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审批表 》一式三份;

B. 《 住房公积金贷款代扣代还保证书 》一式二份;

C.a房地产行政部门备案的购买自住住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五份;

b房地产行政部门备案的《 集资建房协议》原件五份;

D.加盖售房单位财务印章的预付房款收款收据复印件五份;

E.《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三份;

F.开发商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打印件一份;

G. 借款人及配偶征信记录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H.《借款人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授权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此表目前仅限于西宁购房的借款人);

I.借款人及配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结婚证复印件各五份(离异职工出具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职工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J.借款人及配偶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各四份;

K.贷款申请一式三份 。

2、二手房贷款所需资料

(1)办理二手房担保贷款所需资料

A.《海北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审批表 》一式二份;

B.《 住房公积金贷款代扣代还保证书 》一式二份;

C.《 房屋买卖契约书》、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土地证》复印件各两份。

D.完税日期不超过一年的契税完税发票复印件二份;

E. 借款人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打印件一份;

F. 借款人及配偶征信记录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G.《借款人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授权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此表目前仅限于西宁购房的借款人);

H.借款人及配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结婚证复印件各两份(离异职工出具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职工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I.担保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复印件各两份;

J.贷款申请一式三份 。

 

(2)办理二手房(仅限于建筑年限不超过10年的房屋)抵押贷款所需资料

A.《海北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审批表 》一式三份;

B. 《 住房公积金贷款代扣代还保证书 》一式二份;

C.《 房屋买卖契约书》、过户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 》、《土地证》复印件各五份;

D.完税日期不超过一年的契税完税发票复印件五份;

E.有评估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出具的房屋价值评估报告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F. 借款人账户(户名、开户银行、账号)打印件一份;

G. 借款人及配偶征信记录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H.《借款人房屋登记信息查询授权申请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此表目前仅限于西宁购房的借款人);

I.借款人及配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结婚证复印件各五份(离异职工出具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职工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

J. 借款人及配偶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各四份;

K.贷款申请书一式三份 。

3、办理银行按揭贷款转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1)《海北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审批表 》一式二份;

(2)《 住房公积金贷款代扣代还保证书 》一式二份;

(3)银行按揭贷款公证书、购买自住住房《 商品房买卖合同》、银行按揭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各二份;

(4)偿还按揭贷款还款明细表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5)付清全额房款的收款收据复印件两份;

(6)借款人及配偶征信记录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借款人及配偶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结婚证复印件各两份(离异职工出具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单身职工提供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及复印件一份);

(8)担保人身份证(正反面)、户口复印件各两份;

(9)贷款申请书一式三份 。

贷款流程

1、借款人到所在地受托银行领取《海北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审批表》、《 住房公积金贷款代扣代还保证书》,填写完整并加盖夫妻双方单位行政公章,协带要件所需资料交予受托银行经办人员。

 

2、受托银行经办人员将借款人资料收件初审,合格后录入公积金管理系统贷款管理项下的贷款申请栏,提交中心审核,并将纸质资料于每周周五下午报中心。报纸质资料时:(1)办理公积金联保贷款的,从系统中打印《申请表》两份;(2)办理抵押担保贷款的,从系统中打印《申请表》、《自行安置书》、《抵押登记申请表》各两份,由银行初审人员及相关人员签字,在《海北州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借款审批表》银行意见一栏签署银行初审意见。

3、中心收到借款人资料,经信贷人员复审(借款人贷款资格、房源、录入资料完整性、贷款额度等)合格后报中心审贷会审批;

4、审贷会审批通过后,将借款人资料返回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或《抵押合同》等手续,办理公积金联保贷款的至此就可通知借款人办理放款手续;

5、办理抵押担保贷款的,受托银行信贷员同借款人持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抵押合同》等资料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抵押手续;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房屋土地登记手续;

6、中心认为需要办理公证的借款人须到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手续;

7、以上手续齐全后,通知借款人办理放款手续。

贷款额度及利率

贷款额度:

1、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最长贷款期限放宽到25年,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对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家庭,根据我州和西宁房产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首付比例下调到20%;

2、为满足我州职工在西宁地区购买自住住房的需要,从2014年10月1日起调整贷款最高额度为45万元。

贷款利率:

4.00% 5年以下 (含5年),4.50% 5年以上

贷款年限:

期限20年

贷款还款

借款人在贷款期满一年后,可提前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提前一次性偿还贷款本息可按规定支取使用借款人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