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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流程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1-01 【字号:

南充市提取住房公积金要怎办理呢?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法,包括了提取条件有哪些,提取过程是怎样的等等,现在就一起来看看小编做的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全解,能不能帮到您吧!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办理提取流程

提取条件

房屋类: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提取材料

1、身份证

2、住房公积金缴存存折

3、《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房屋类:

1、购买商品房未办产权证的

提供税务监制的购房发票、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买商品房已办产权证的,提供税务监制的购房发票、《房屋所有权证》。

2、购买二手房的

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所有权证》、房屋交易资金流向证明。

3、在城镇国有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

提供县(市、区)及以上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县(市、区)及以上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的鉴定证明、规划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文件、《房屋所有权证》等。

4、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自住住房的

提供县(市、区)及以上规划、建设、土地管理部门批准文件和《集体土地使用证》,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还应提供房屋安全管理机构的证明、《房屋所有权证》等。

5、偿还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本息的

须提供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还贷账户最近一年的还款明细表;偿还金融机构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的,须提供购买自住住房的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加盖银行印章的银行还贷账户最近一年的还款明细表。

6、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

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房屋所有权证》、收款收据或收款税务发票、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查房情况证明。

温馨提示:

1、缴存人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和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缴存人同时提取同户籍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余额的,须提供户籍证明(户口簿)及直系亲属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委托他人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职工向单位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申请,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在《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加盖公章。

2、职工凭缴存存折、单位盖章的《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及本办法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办理提取手续。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未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凭提取证明材料和本人身份证直接向管理中心申请,经管理中心核实后办理提取手续。

4、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决定是否准予提取;准予提取的应及时办理,不准予提取的应说明理由。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取金额均不得超过实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费用。

2、偿还购建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提取缴存人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金额合计不得超过每年实际还款本息额。在贷款期限内、贷款本息未完全清偿前,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首次提取时间为首次归还贷款之日起一年后。以后每次提取时间间隔一年以上,且累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偿还贷款本息额。

3、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每次提取金额为年度租赁费用超过本人和配偶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15%的部分,且家庭年度最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

4、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因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缴存人及配偶或子女,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可在重大疾病出院结账之日起一年内或重大灾难事故处理结束之日起一年内,提取本人、配偶及其子女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最多不超过个人应负担的医疗费用数额或者不超过处理灾难事故所需费用。

提取时间

1、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2、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购房合同、协议签订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颁发之日1年内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