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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林芝公积金贷款新政策内容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小苏日期:2016-01-24 【字号:

据悉,前段时间,各个地区城市都出台了公积金新的政策,以便更好的帮助众多市民的以后投资。所以,在这样的情况下,林芝地区的市民们也想要知道其市区所执行的公积金贷款新政策。那么,随便吧公积金小编也整理一份详细的关于林芝公积金贷款新政策的内容,给大家分享。

公积金异地互认、转移

原政策:职工只能在就业地贷款买房(部分城市公积金贷款可用于周边城市买房)。

新政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和转移接续,并推进异地贷款业务。即职工可持就业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就可以向户籍所在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公积金贷款条件

原政策:职工必须在就业地连续足额缴存一年(含)以上的公积金,才能具有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资格。

新政策: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即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意味着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条件门槛降低,让更多人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来买房。

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原政策:市规划区内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市辖县(市、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60万元。

新政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城市,可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目前我市已确定调整贷款额度,还需探索研究。

取消多项公积金贷款业务费用

原政策:公积金贷款相关收费主要集中在评估费和担保服务费。据了解,这些中间费用一般占公积金贷款总额的3‰至4‰,最高可达8‰。

新政策: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的多项收费项目被直接取消。也就是说以后申请公积金贷款过程中无须再支出办理贷款保险、公证、评估等多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