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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须知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2-22 【字号:

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通过采访黄山市的市民了解到,大多数的市民对于办理工伤保险认定的相关流程并不熟悉,那么办理黄山市工伤认定的具体流程要怎么走?工伤保险认定的条件有哪些?黄山市工伤保险认定需要哪些材料?小编在这里已为大家提供了一份详细的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给大家分享。

黄山市工伤保险认定办理须知

 

黄山市工伤认定受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黄山市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黄山市工伤认定所需材料

 

黄山市工伤认定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温馨提示

办理时间

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鉴定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

办理地点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屯溪区天都大道市委市政府大楼

电话:0559-2355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