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伤保险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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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南京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地址:水西门大街61号南京人力资源市场

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从南京人社局查询到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调整的最新消息。该举措是依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103号令)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财政厅批准。本文具体介绍了调整我市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具体内容请阅读下文仔细了解,希望本文对您有帮助。 查看详情>>

据随便吧小编走访了解,南京市为了社保局为了能够让企业职工在工作中都能拥有好的劳动保障,从2016年1月起,对企业职工的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做了重新的定制。工伤保险的缴费是是依旧工伤程度的不同而不同。同时,对工伤保险的缴费标准也要按按照《2016年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制度》进行。

全面讲解南京市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南京市工伤保险缴费基数

我市(除溧水、高淳区,下同)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400元,上限为16200元。溧水、高淳区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工资下限为2160元,上限为16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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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认定也就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的结果,直接影响职工、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下文是关于南京工伤保险的咨询,请看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为您整理的详细内容,希望能帮助广大南京职工消除疑虑。


了解南京市工伤保险鉴定的办理手续


  南京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南京市工伤认定申请应提交的材料

  (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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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用人单位依法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后,若员工因工受伤,即可申请工伤保险赔偿。工伤等级不同,工伤保险的赔偿标准也有所差异。那么2016年工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呢?本文随便吧工伤保险小编将为您提供2016年南京市最新调整的工伤赔偿标准,给大家分享。

最新南京市工伤保险赔偿待遇标准详解

 

前几日南京市人社局下发通知,上调2016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其中一级伤残每月增加409元。通知从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此次待遇调整对象为:2016年12月30日(含30日,下同)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级至四级的人员;2015年12月30日前,因工致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五级至六级,企业难以安排工作,已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的伤残职工;2015年12月30日前,因工死亡职工符合供养条件的供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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