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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市2016年社会保险新政策详解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欢哥日期:2016-01-22 【字号:

事物变化是世间存在的必然规律,只有不断变化更新才能跟上新时代的步伐。为了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险政策,让更多的劳动者拥有社会保障,大同市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险政策也做出了调整。那具体的调整内容是什么?有哪些惠民政策?这里随便吧小编整理了调整的相关内容供大家阅读。

 

大同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策

记者从大同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获悉,从2016年1月至年底,大同市陆续开始为城镇社区居民办理2016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续费业务,根据山西省、大同市有关文件精神,与往年不同的是,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等方面有了新的政策。

据了解,大同市从2008年起开始实施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业务,每年的参保人数呈逐年递增之势,2016年的参保人数已达43万余人,其中城区和矿区的人数占到30万余人。

据大同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居民科负责人讲,今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

一、成年城镇居民:

1.普通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90元;2.成年低保对象每人每年90元;3.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不缴费。

二、未成年城镇居民:

1.普通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50元;2.未成年低保对象每人每年40元;3.未成年重度残疾人不缴费。这位负责人说,今年的个人缴费标准,除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以及未成年重度残疾人与往年一样不缴费外,其余缴费人员均比往年每人每年提高30元。

大同市发布2016年企业养老保险申报基数通知

根据大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养老保险基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公布我省2015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个人账户储存额记账利率的通知>的通知》,现就全市企业养老保险申报核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根据山西省统计局有关公报,2015年全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969元,作为我省2015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各参保企业自2016年1月起按照新核定的缴费基数申报缴费。企业职工月缴费基数下限按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即2448元确定,上限按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即12242元确定。

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按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0%、60%和100%自主选择,分别为1632元、2448元和4081元。

二、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2016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年记账利率确定为2.97%(月记账利率为2.48%)。

三、各县(区)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要严格贯彻落实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做好2016年度个人缴费养老保险费基数的申报核定和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计发工作以及2015年个人账户储存额的计息工作。

 

大同市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

新政一:放宽租房提取条件

缴存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缴存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的证明即可提取。未婚、已婚职工每年最高可提取1.5万元,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不足时,可申请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存储余额,高于此标准的,按此标准计算。

新政二:提高个人贷款额度,放宽贷款年限

缴存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原来的30万元提高到8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放宽至借款申请人65岁,最长贷款年限不得超过30年。借款人还款能力,按包含其父母、子女的月工资总收入的60%核定。贷款额度、贷款年限不受借款人月缴存额、缴存余额、身份以及配偶是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限制。助学贷款和已还清的信用卡逾期,不作为贷款征信的参考依据。

新政三:首套房首付比例降低

缴存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由原来的30%降为20%。

新政四:允许直系亲属间互提且实行先提后贷

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含公寓性住房)或偿还住房贷款,可先提取本人、配偶及父母、子女(需经所有权人同意)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已付的房款(含地下室、储藏室购置费用和每平方米1000元以内的房屋装修费用)。然后,根据需要,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