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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办理指南

来源:随便吧社保工具网作者:燕子日期:2016-02-23 【字号:

社保的转移是一种常见的想象,养老保险是社保中一项重要的组成部分,每个地方的转移流程可能会有所差异。那武汉市养老保险转移的流程又是怎样的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本文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关于武汉市养老保险转移的办理流程。现在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吧!

 

 

→办理条件

 

跨省转入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3、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4、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或因没有满10年参保地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

 

省内转入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省内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且随本市用人单位参保的(灵活就业身份参保的人员除外);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确定待遇领取地的。按缴费年限满10年确定待遇领取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按规定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参保地确定待遇领取地,或因都没满10年时,以户籍所在地确定待遇领取地。

 

 

→办理资料

 

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及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本市养老保险关系所在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办理流程

 

第一步: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第二步:社保经办机构受理申请并予以审核

 

→办理期限

 

符合转移条件的:在受理之日起的15个工作日内向参保人员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就业地和新就业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完成数据及基金转移后,新就业地将办结情况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不符合转移条件的:书面告知其不能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的原因和政策依据,在15个工作日内为其建立临时缴费账户,并向原参保地社保机构发出《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