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要挂靠单位才会给交的,不能以个人名义交。公积金不存在续交的问题。断交后之前缴存金额将被封存,然后等到有单位帮你上公积金后,住房公积金缴存状态会被激活。中间买房子或者装修什么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境定居或户口迁出本管辖区的;
6、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7、家庭租赁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收入30%的;
8、因单位破产、转制等原因造成下岗并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符合女性满40周岁(含40周岁),男性满45周岁(含45周岁)或连续工龄满25年以上的;
9、直系亲属户口在外地,本人在梅州挂职的干部,异地购房的。
10、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11、职工调离本市的。
二、提取应提交的材料
1、直接向开发商购买自住住房的,在支付首期房款后一年内提出申请,应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单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购二手房的,在办好房产证半年内提出申请,应提供房地产权证、契税完税证、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建造、翻建自住房房的,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建筑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工程预算书、单位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房地产权证、危房鉴定书、购买材料发票、工程预算书、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离、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或单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职工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书或公安局出具的死亡证明、继承人或授权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医院鉴定证书、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合同、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或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迁出证件、单位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8、偿还贷款本息的,提供贷款合同、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9、租住自住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指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合同)房租发票、单位出具家庭收入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0、下岗失业人员的,提供政府批准单位撤销、转制文件、本人与单位签订的解除合同协议书、身份证及复印件各一份。
11、直系亲属户口在外地的挂职干部异地购房的,提供家属户口证明、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首期付款的发票、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2、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户口证明,终止劳动关系书、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3、职工调离本市的,提供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帐户证明和工作调动证明、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4、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一手房”或偿还贷款本息条件的,一般不能提取现金,直接办理转账手续。
三、办理程序
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先到县住房公积金分理处领取审批表并填写相关内容,然后经所在单位初审同意并盖齐印章后持有关证件材料报县住房公积金分理处审批。
四、办结时限
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应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该职工;对不符合提取条件的当日作出答复。对职工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发放贷款;对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应当日作出答复。